因临床需要,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对下述设备购置价格进行市场调查,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比选。
l 设备名称:血管内冲击波治疗仪(1台)
一、设备功能及参数要求:1.治疗周期总数:单根冠脉导管支持≥10个周期; 2.冲击波发射器数量:不超过5个; 3.脉冲释放次数:单根冠脉导管支持≥100次脉冲释放; 4.脉冲电压幅值≤3000V; 5.脉冲释放频率:1Hz; 6.脉冲持续时间≤50μs; 7.供电方式:电池供电,可充电智能锂离子电池组(10.8V,≥6.80Ah),最大充电时间≤12h; 8.显示及控制方式: 8.1主机屏幕≥5寸IPS屏幕; 8.2显示方式:彩色提示信息、动态效果显示可实时显示球囊内压力; 8.3控制方式:手动控制激发; 8.4工作模式:可连续或单独激发; 9.自检功能:主机开机后自动启动,晚餐自检后进入操作主菜单界面; 10.自动识别:主机能自动识别≥18种导管型号规格,并显示; 11.诊断程序:主机可实时监测系统工作状态,一旦发生异常则停止释放脉冲,并显示相应提示信息; 12.具备压力监测功能,主机可实时监测球囊压力,一旦压力异常则停止释放脉冲,并显示相应提示信息; 13.芳滴溅:防水等级IPX2; 14.阻燃耐热:使用非氯非溴阻燃,高耐热级UL 94 V-0模具制造; 15.防除颤:防除颤CF型设备(可直接用于心脏)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提供产品报价单(见附件1)。
2、提交如下材料清单:
①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代理商的与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④产品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⑤末端代理商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需提供在职证明(被授权人如果是法人则无需提供)。
⑥各级代理商均须出具上一级代理的销售授权委托书(一级代理商出具生产厂家销售授权委托书);各级授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⑦末端代理商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必须承诺具有真实、正确、有效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它要求:
1、提供所有配套耗材的报价单(见附件2)。
2、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免费提供系统软件升级(如有)。
4、免费开放所有数据接口(如有)。
5、故障后2小时内给予回应,如果需要人员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若经维修人员判断不能在现场进行故障排除需返回厂方进行维修的,则将提供院方壹台备用机,从而保证院方的正常使用。
6、如投标的设备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检测类、非强制检测类、特种设备类或含有国家规定强制检测类、非强制检测类、特种设备类部件的,须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院方。
7、承担联机费用(如有)。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3日 16:00
联系方式:021-69695874 倪老师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设备科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