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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供应商信息:《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包、一次性使用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发布日期:2026-02-24 作者:设备科

因临床需要,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对下述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包、一次性使用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二、具体产品要求如下:


耗材名称

产品作用

规格要求

备注

1

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包

适用于重症监护室呼吸衰竭患者插管运用呼吸机的情况

无特殊要求

2

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包

适用于重症监护室需要高流量加热加湿的缺氧患者使用

无特殊要求

3

一次性使用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适用于重症医学科床旁重症患者吸痰、气道灌洗、取下呼吸道标本送微生物检查、气道异物的取出、肺不张病人的治疗等

无特殊要求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项目文件要求:

1、公司提供报价单(见样张),可单独收费项目需提供27位医保编码(27位码必须已入上海阳光平台)

供应商

耗材名称

医保编码(收费编码)

医保名称(收费名称)

注册证号

规格

型号

单位

报价

收费价

生产企业

 

 

 

 

 

 

 

 

 

 

 

2、提交如下资料清单:

①产品报价单一份

②产品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且附药监局查询页面;

③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附药监局查询页面

④厂家给代理商的授权书

⑤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附药监局查询页面;

⑥一级代理商给下级代理商的授权书

末端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附药监局查询页面;

末端代理商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必须包含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手机号码。

末端代理商提供在《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注:报价单中产品的规格型号必须按照注册证上的相关内容填写,且只需要提供涉及该规格的注册证副业,并在页面上加红标注,各级授权书至年底或不少于1年,所有文件加盖末端代理商公章,必须承诺该文件具有真实、正确、有效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交资料要求:必须按上述1-9顺序,一页页或者正反页放入插页式文件夹中上交,并在文件夹侧面注明公司名称及主要产品名称,并把全部文档扫描成电子版(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电子版资料顺序必须与纸质版提交材料一致,PDF文档,小于5MB,另产品报价单还需单独提供一份excel文档),纸质版审核无误后另行通知提交电子版。

五、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工作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

截止时间:202632 14点前

联系电话:021-69691750 顾老师

六、提交材料地址: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10号楼216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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