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

关于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死亡与非医嘱离院病案数据采集与上报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5 作者:信息管理科

各有关单位:

2024321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死亡和非医嘱离院病案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96号),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医疗机构以问题为导向、以重点病例为切入点,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含社会办医院)开展死亡和非医嘱离院病案报告工作。依据《通知》,医院需要将上传的病案分为指定的25类,按照要求的顺序排列,按规定的命名方式保存成PDF格式,并在每月指定的时间范围内上国家卫健委的网站。

我院拟采用采购技术服务方式完成此规范性时效性要求非常高的上报任务。项目内容如下:

大类

小类

项目

数量

规格说明

应用类系统

 

全病案上传服务

1 

上传我院2024年1-12月份的死亡与非医嘱离院病史

 

二、招标技术要求

 

序号

采购需求

1. 

配合我院其它个性化设置(自动提取我院提供的PDF文档、按住院号提取等)。

2. 

能批量导出符合国家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死亡和非医嘱离院病案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96号)》规定格式的文件,在卫健委平台上实现上传。

3. 

如卫健委要求有变化,应免费维护,提供承诺函。

4. 

服务期:服务期至2024年12月31日(即要求按(国卫办医政函〔2024〕96号)文件要求成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病案),到期后接口工具免费交由我院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维护。

5. 

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支持方式

1、提供技术支持热线电话

2、服务手机:供应商为项目指定一名服务人员,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甲方可以随时联系该专职服务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同时,供应商将向甲方提供实施部门经理手机,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联系供应商实施部门经理;

4、微信群:甲乙双方共建的微信群,供应商主要包含现场实施人员、专职服务人员、实施部门经理等。

 故障的检测与排除

系统故障问题的检测和恢复由中标公司负责,并做现场测试和恢复。中标公司负责对软件系统进行专项运行维护服务。乙方提供全天候维护服务,在接到甲方维护服务通知后,在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咨询、远程服务,在远程无法解决故障时,24小时内提供现场维护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护报告(包括维护原因、处理情况等)。

 限价:    3.2 万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相关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分别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报价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我院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四、报名方式

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83043@163.com。邮件名称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相关联系人等。附件中应包含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应盖具公司印章。如有缺失,该报名无效。

五、报名截止时间

时间:2024422 12点前

联系电话:021-69693626 施老师

六、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9号楼606会议室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20240415